广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实习生招聘公告
广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源于1986年,2007年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创办“广东省涉外商务技工学校”,2012年更名为“广东华夏技工学校”,2019年被批准“广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”。2023年被评为“广东省示范性技工学校”创建单位。
现设有经济管理系、卫生健康系、建筑与艺术系、信息工程系、智能制造系、厨艺学院、思政与公共基础教学部七大院系部。
因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及内涵建设需要,现诚聘精英,加盟华夏,共创美好明天!
一、实习岗位
口腔医学技术教师、护理教师、招生专员。
二、选拔对象及条件
(一)选拔对象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可报名全职实习:
1.各高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 (2026年内取得本科,优秀者可放宽至2027年前拿到本科);
2.符合条件的往届生亦可报名。
(二)选拔条件
1.思想政治素养高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;
2.具备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、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;
3.本科在读;原则上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30%,无挂科现象,且在校期间表现良好;
4.有班干部工作经验、有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经验优先;考取了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先;获国家、省市各种奖项或荣誉的学生、省级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获得励志奖学金或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三、报名程序
(一)报名
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,填写《应聘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1)并附上个人简历,按照《广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实习生资格审核材料清单》(详见附件2)要求扫描证件资料,发送至邮箱:gzhxrsc87868965@163.com,资料标注:姓名+应聘岗位(实习生)。
(二)面试
经核查通过后,人事处发出面试通知,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场面试。
(三)聘用
面试合格,学校同意录用后,办理实习审批并签订《应届毕业生实习协议书》,并确定实习岗位、实习时间、职责及待遇等。
四、其他
1.实习生有关录用与管理可参照《广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实习生录用及管理办法》(详见附件3)。
2.实习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,实习期结束且取得相应毕业证后,学校可正式聘用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,工资待遇按学校同期执行的薪酬福利方案调整。
3.面试合格并确定录用的,与其签订实习协议书(劳动合同)。
4.联系方式:人事处潘老师 020-87868965。
附件:
1.《应聘申请表》
2.《广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实习生资格审核材料清单》
3.《广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实习生录用及管理办法》
广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人事处
2025年3月31日